妻子刚生孩子,丈夫就消失了,再见面已是在法院打起离婚官司;如今孩子快5岁了,从未见过父亲。近日,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曲折的离婚案,在确认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后判决离婚。
丈夫起诉离婚
两审均驳回诉请
杨女士是一家舞蹈培训机构的老师,在一次工作交流学习班中,认识了在家族企业当经理的朱先生,两人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。
因为杨女士性格外向,与男性交往较为开放,朱先生时常会心生醋意,多次与她发生争吵。2013年2月,朱先生提出分手,而此时杨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。
2013年6月,两人登记结婚,当年10月,一个小生命降临,朱先生却突然不知下落。2016年4月,杨女士收到一份法院传票,才知道丈夫已经起诉离婚。
杨女士到了法院,表示自孩子出生后,丈夫一直没有探望过孩子,不同意离婚。朱先生则称妻子私生活不检点,与其他男性关系密切,申请做亲子鉴定。鉴定结论显示,孩子与朱先生系亲生父子关系,但朱先生仍坚持离婚。
一审法院认为,双方婚姻处于磨合期,为了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,驳回了离婚的诉讼请求。朱先生不服,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多次进行调解,朱先生坚持离婚请求。2017年5月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半年后丈夫又起诉
庭审中无人提及孩子
收到终审判决,朱先生便离开了。杨女士也将孩子交给父母照顾,与孩子见面的次数都很少。
去年11月,朱先生又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,孩子由杨女士抚养。
今年4月,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。庭审中,杨女士不同意离婚,但后来又表示,如果丈夫坚持离婚,得赔偿她30万元,同时每月给孩子1万元抚养费。朱先生不同意,表示孩子抚养费每月最多1500元。一听这话,杨女士称,“那孩子给你吧,我每月给你2000元抚养费”……
主审法官发现,双方围绕投资及是否给男方父母装修房屋的事说来说去,对孩子近况只字不提。
孩子已经快5岁
却从未见过爸爸
“孩子快5岁了,为什么从他出生你都没有探望过?”休庭后,法官问朱先生。朱先生回答:“我为什么要看,孩子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
法庭审理认为,婚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,朱先生与杨女士确实无法继续维系夫妻感情,杨女士仅因为经济问题不同意离婚,不能得到法院支持。而朱先生自孩子出生后,从未对孩子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,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
因孩子一直与杨女士父母共同生活,为了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,最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判决离婚,孩子由杨女士抚养,朱先生支付抚养费。近日,判决已生效。
“不管父母关系发展到什么地步,孩子是无辜的。”主审法官希望男方可以抽时间看望孩子,女方也能在工作之余多陪陪孩子,尽量给孩子一个完整的童年。